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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改善流通业务交易

 

 
 

   改善企业现有的业务交易方式
 

      电子商务发展到今天,由高潮走到了低谷,引发了企业界对电子商务的深入思考,电子商务究竟能够为企业实现什么?分析如下种种时髦的名词,我们听到多种多样的解释。有的宣称,建立企业网站发布产品信息,便是电子商务。有的则认为,在目录型供求信息和产品信息发布网站,发布企业的商业信息,便是电子商务。有的则宣称,在门户型网站建立企业的网上商店、店中店,企业可从门户型网站数以千万计的用户流量中,获得巨大的商业机会,这一形式才是电子商务。仔细分析可发现,上述作用主要利用了互联网发布信息便捷、访问流量大、支持交互式沟通的优势,充分发挥了网站作为第四媒体的功能,起到了对企业产品和服务内容的广告发布或信息发布的作用。
      但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对企业还意味着更多的内容。分析研究发现,互联网对于企业最为关键的作用,是改善企业现有的业务交易活动。分析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可发现,企业中最繁忙的工作便是处理各项业务交易活动。良好的、健康的业务交易方式能为企业带来增值。此外,交易活动要求企业具有较高的管理监控水平,否则最容易造成企业的管理失控和业务混乱,形成不良的业务交易活动,并进一步引发企业的收入减少和业务亏损。
      尽管业务交易活动如此重要,但由于条件所限,在大多数的企业中,业务交易活动都采取了手工表格、传真和电话的方式。此外,还有一些企业采取了电子邮件的方式。但总的来看,这些方式都具有不易管理监控,保密性不强,易受人为因素干扰等特点,会给企业带来监控困难,难以统计分析,难以严格控制等不良后果。
     因此,要实现对业务交易活动的严密监管,便需要实现交易活动的电子化,使企业以数字化方式记录交易活动中的商品、价格和时间等信息。在行业中建立一个公共的"多对多"交易网络是非常必要的。作为整个链条中的一环,企业的业务交易活动将牵涉到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考虑到企业都有多个供应商和多个客户的情况,因此,从一家特定的企业角度来说,业务交易活动是一个"一对多"的网络。但对于整个行业来说,业务交易活动则是一个典型的"多对多"网络。并且只有通过一个"多对多"的交易网络,才能够提高整个行业的交易效率。否则,各家独自建立自己的"一对多"交易网络,一则费时费力,二则效率低下。
     通过"多对多"的交易网络服务平台,企业能有效地改善现有交易活动,实现与上下游企业的电子交易,以及企业分支机构、下属店铺、外地分公司与总部的电子交易。其中,前者是企业的外部业务交易活动,属于外部供应链的内容;后者则涉及到企业的内部交易活动,属于内部供应链的内容。因此,这种公共的"多对多"交易网络,也称为公共的供应链管理平台。
     为了建设上述的供应链管理平台,首先必须实现众多买卖双方的网络互联,其次必须实现各企业商品订单格式的互相转换,以及各企业间个性化商品编码的转换等问题。显然,这些繁杂的技术工作,都将是企业在独自建立"一对多"平台中难以解决的问题。从这一点上来看,建立行业性的供应链管理平台是非常必要的,它在节省投资,提高整个行业的效率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70年代,美国企业为了满足企业间交换业务数据的需要,开始应用EDI(电子数据交换)的技术。但EDI系统建设起来比较复杂,需要企业购买专用的软件,加入专用的网络,每发送一个订单,便需支付较高的费用。在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美国的EDI系统也在向互联网靠拢,以期利用低成本的互联网技术,实现基于互联网的EDI系统,从而极大地降低企业的应用成本。中国企业中已经运用EDI系统的还非常少,因此,完全可以跨越EDI这个阶段,直接运用基于互联网的供应链管理技术,发挥后发优势,实现业务交易活动的电子化。
     交易电子化在零售业的应用
      最新的、完全突破传统观念的理论指出,零售业是高科技行业。这个观点非常有趣且值得思考。
      从所服务的客户群来看,零售业面对的是普通消费者。从销售环节上来看,零售业是位于最末端的商品代理商。众所周知,消费者是最挑剔的,只有价格最低、服务最好的企业,才能赢得客户。另外,处于代理环节最末端的零售业,所售商品的价格非常透明。零售企业之间竞争非常激烈,行业的平均利润非常低。有数据表明,连锁零售企业商品经营的纯利率甚至不超过2%。在这样残酷的环境下,零售企业只能向规模化发展,否则就无法生存。因此,连锁超市企业通过标准化的经营管理和大规模的采购量,实现成本的降低,售价的降低,赢得客户,赢得利润。零售企业在削减成本,加强企业管理方面,比任何一个行业都有紧迫感。在一定程度上,正是行业的激烈竞争,增强了零售业的管理水平,并使零售业迅速地运用高科技。交易活动电子化在零售业中更是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零售企业的交易活动是最为频繁的。为了降低库存,零售企业都是通过频繁采购、多次订单来实现对下属店铺和货架的持续供货。此外,零售企业还面对种类繁多的上游供应商和商品种类。以一个中等规模的连锁超市企业为例,它所拥有的较为活跃的供应商数目一般超过600家,所经营的商品种类约在3000种以上。以上两个特点,就使得零售企业的业务交易活动异常复杂和繁重,零售业的交易电子化也就具有更加特殊和紧迫的意义。
     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大中型零售企业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商业MIS系统或ERP系统。要实现业务交易活动的电子化,必须将已有系统与第三方供应链管理平台实现互联,并通过第三方平台与企业的供应商和客户实现互联。同时,第三方平台将帮助零售企业实现对业务交易活动的全流程监控和管理,包括交易提交、交易审核、电子订单、货物验收、货款结算等内容。在此基础上,零售企业可以进一步实现对供应商的分类、评估,并选择自己的战略或首选供应商。
      在供应链的另一端,商品的供应商或生产商,能够通过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在零售企业授权的前提下,获得零售企业的交易数据、电子订单、库存数据、销售数据、结算数据,从而对业务交易活动实现精确的监控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零售企业的信用额度管理、折扣返佣管理、结算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在供应商与零售企业之间建立起协同商务关系,使双方可以开展更为紧密的联合促销、供应商管理的库存(VMI,Vendor Management Inventory)、快速反应系统(QRS,Quick Response System)等功能。
      通过第三方的供应链管理平台,使零售企业的上下游都能够实现业务交易的电子化,并提高零售企业配送中心和库存管理的效率,缩短供应商的订货补货周期,起到提高整个流通环节供应链效率的作用。同时,平台使供应商获得了更为准确的销售网络末端数据,有利于供应商更合理地安排生产、库存、配送计划,降低商品的成本;更加精确地了解消费者的特性,从而与零售商一同制定更为合理的促销计划,实现更大的销售收入,实现整个流通链条上各企业的互赢。